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如何认定的?
2020-12-03 16:36:35
admin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通常是通过短信、宣传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社会公众都知晓其行为,但对隐藏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通常是通过短信、宣传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社会公众都知晓其行为,但对隐藏的目的不得而知。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如何认定的?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实践中争议主要在于《办法》能否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据。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不仅侵犯了金融储蓄的管理秩序,而且由于因为金融储蓄是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对储蓄管理秩序的侵犯必将侵犯整个金融信贷秩序。所以本罪的结果是扰乱了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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