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豁免条件开通股指期权【无门槛开立股指期权】
中金所向期货公司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的通知》,对中金所交易编码申请的部分豁免条件做了调整,其中一条规定“具有境内其他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或近一年内期货账户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的客户,在申请开立中金所交易编码,期货公司应该审慎评估,核实客户已经通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资金评估要求。
也就是说,如果您不满足特定的条件,那还需要满足申请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了助您理清思路,小编对相关要求做了重新梳理,请往下看。
一、豁免知识测试、交易经历和免资金要求的情形如下:
a、2019年5月30日及之前已开通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或2019年5月30日之后通过验资方式开立原油期货权限的投资者;
b、已在其他公司开立中金所交易编码的投资者;
c、已开通ETF股票期权权限的投资者;
d、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e、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
二、只能豁免知识测试、交易经历,不能豁免资金要求的情形如下:
a、近一年内期货账户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b、已开通商品期权权限或特定品种期货权限的投资者;
c、2019年5月30日后未通过验资方式开通原油交易权限的投资者;
温馨提示:
1、若您满足以上豁免方式申请中金所编码的客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其他公司权限证明,客户还需签署《客户承诺函》。
2、特殊单位客户仅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产品可以从事股指期权的交易,基金合同投资范围必须包含金融期货、期权、金融衍生品等范围,若为基金公司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其董事会决议中应明确可以投资金融期货、期权、金融衍生品等,新开户客户还需提供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3、如果您满足豁免条件或二次开户的条件,开通中金所编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沪深300股指期权)和能源中心编码(原油和20号胶)可以通过互联网、现场或临柜方式办理开户。
如果以上情形均不满足,那一起来看看首次开通商品期权、特定品种交易权限或原油、金融期货、股指期权账户时需要具备的投资者适当性准入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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